2024山东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16人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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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茌平区教育工作实际,拟回引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现将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含备案制控制总量人员),主要包含以下人员:

(一)本人或配偶具有茌平行政辖区户籍;

(二)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三)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四)本人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五)配偶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教育类岗位计划回引16人。岗位为:聊城市茌平区实验中学1人、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中学2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三中学1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二中学3人、聊城市杜郎口高级中学2人。聊城市茌平区实验幼儿园2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1人、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中心幼儿园2人、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中心幼儿园2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4年10月8日)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复印件、相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职在编证明、签字盖章后的《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pdf版,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6:00

报名邮箱:cpqjyzp@lc.shandong.cn;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不再接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15:00-10月16日12:00

《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及报名期间,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能力测评

岗位测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评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能力测评结束后,若出现个别人员放弃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岗位空缺情况,未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测评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调剂,调剂人员按测评成绩高低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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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岗位汇总表

2. 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

3. 报名须知

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标题: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channel_64e8b63dd064d72c7b498592/doc_66e5481286cdec1a0104af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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