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级会计师证书补办须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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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补办申请表;

(三)登报的遗失声明原件;

(四)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五)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用光盘或U盘存储(不退还),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审核

各地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镇江市审核地址: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南山路66号505室),联系电话:80909928。

三、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表.docx

省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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