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汇总:浙江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每年的公务员招聘会过程中,一般来说,招聘考试越来越倾向于应届毕业生的方向。与往届毕业生相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选择和机会明显更高。万考网小编重点为大家讲解“浙江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通知的原文内容!

招聘汇总:浙江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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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3月21日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按照&lduo;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阅览室(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详见官网。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详见官网。

原标题: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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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教育针对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辅导课程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5日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浙江宁波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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