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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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红桥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3人公告 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天津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详情如下:

红桥公证处是红桥区司法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事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证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公示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资格审核、面试、决定聘用由红桥公证处实施;体检、考察由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本市户口,年龄在22-35周岁(1997年4月9日至1984年4月9日)身体健康。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

4.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会计专业优先考虑,应届生可。

5.具有公证机构工作经历或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考虑,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定向培养为公证员,享受公证员待遇。

6.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具有大局意识、组织观念。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因重大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蓄意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及隐瞒其他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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