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汇总:2022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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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九、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二)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十、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工资待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定向考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8周年。

十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参加考试前3天3次(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982654027

咨询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226499

十四、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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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2年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原标题:2022年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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