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发布:2022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1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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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发布:2022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105人公告(图1)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8月11日-8月14日,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13日或14日。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公务用车驾驶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等信息。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后组织现场资格复审,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一般的招聘岗位,需求人数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需求人数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代码为04、06、14、34、35),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将资格复审表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在衢州市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等材料;

(6)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报考公务用车驾驶员招聘岗位的,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满12分、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的材料等。

3.面试

(1)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代码为4、6、14、34、35的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和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结合用人岗位的工作需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若折合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3.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一般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须结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35周岁以上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薪酬福利。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4.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及单位无关。

(三)专业要求审查办法。本次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对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28。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解释及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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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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