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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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万考网从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处了解到关于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了,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各相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

为了做好2023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组织工作

请各有关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向会计专业(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生公布《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从学院网站下载),向工商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题目范围(从学院网站下载)。

1.会计专业(含会计学、会计学(注会方向))学生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近几年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真实题目一览》仅供参考,并非拟定题目。

2.其他专业学生从本专业论文题目范围中任选一个或与指导老师协商拟定题目。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撰写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请各函授站在当地聘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承担。

2.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在毕业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指导教师即与学生见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正式开始。指导教师在2022年10月15日前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毕业论文一律使用A4打印纸、宋体小4号字、单倍行间距打印,使用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模版(表格从网上下载)装订成册。

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函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继续由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组建答辩组完成。答辩组由一名组长和二到三名组员构成,具体条件为:答辩组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组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能胜任工作的教师担任。

答辩组组成人员的相关资料参照《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聘教师申报审批表》填写,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备案。

2.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在2022年10月15日--10月31日完成。届时我院将派出答辩专家前往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检查答辩工作。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2.专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3.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组在学生答辩结束后,综合评定,并填写在《毕业论文评定表》(表格从网上下载)上。

五、《毕业论文评定表》的报送

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须在各教学班全部工作结束一周之内将《毕业论文评定表》按班级、学号顺序收集整理后报送教学管理科。

六、毕业论文的存档

在全部工作完成后,请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继续教育中心将最终评定为优秀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报送教学管理科存档,其他学生的毕业论文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

七、有关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成绩评定等其他要求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修订)继教院字[2010]2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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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e.cufe.edu.cn/info/1131/39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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