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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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万考网从河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处了解到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已经公布了,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我校继续教育办学成本以及普通本科收费标准(《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自2023级新生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1.函授教育本科1350元/年;
2.业余教育本科1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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