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浅析:浙江宁波象山县应急管理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年底是人才流动较大的时候,许多用人单位陆续发布了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公务员岗位也不例外,各地企事业单位由于发展需要,发出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万考网小编重点为大家讲解“浙江宁波象山县应急管理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通知的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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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象山县应急管理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2月26日。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按照&lduo;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应急管理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29号应急管理大楼309室);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详见官网。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详见官网 。
原标题: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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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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