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已发布:2022吉林长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7人公告(13号)
说起公务员这个岗位,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工作舒适,让人羡慕,然而想进入公务员工作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万考网为大家收集了新的招聘公告“2022吉林长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7人公告(13号)”,请准备进入该岗位的小伙伴及时查看!
(七)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9月份,即到2022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试成绩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人选确定: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并予以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75180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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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3号)
附件2:2022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3号)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原标题:2022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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