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须知:武汉江夏选任人民陪审员1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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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江夏选任人民陪审员119人公告已公布,招聘报名时间:2月9日截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江夏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江夏区司法局会同江夏区人民法院、江夏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如下:
一、 选任名额
2019年江夏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19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5人,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4人。
二、 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 选任方式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并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向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4、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1日- 2019年2月9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江夏区司法局基层科(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40号畅安大厦11楼1105室)。
联系人:周美琪 联系电话:详见官网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武汉江夏选任人民陪审员119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