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7:43:24

大家关注“2023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1人公告”,今天公务员考试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教师岗位凭入伍通知书、毕业证书、退役证书、户口本等材料报考;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利州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6)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10月7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24:00登陆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2023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1人公告(图1)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10月13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3年10月16日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8:30~12:00,14:30~18:00)到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6号,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3楼303室,联系电话0839~6183058),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成绩计算方式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一般人员报考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教师

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23年10月28日、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10月2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10月2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