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人公告
根据《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名。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科生报考应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应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法学类、新闻传播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6.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相关基本能力;
8.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zhouli.gov.cn/)、满洲里市就业创业网(https://www.mzlsrc.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zfwzzb660@163.com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附件2:《2023年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在报名期限内发送到邮箱(zfwzzb660@163.com),发送报名信息时请点击已读回执,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
5.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和引进资格。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报考岗位)上传:
(1)《2023年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5)《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6)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
(8)《回避承诺书》;
7.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满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邮箱形式同时通知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满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2023年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取消评估资格。
(四)人岗相适评估
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满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1.评估方式
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后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考察报名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或工作技能。
3.评估方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专家评估组对照标准答案阅卷评分,成绩在笔试考场公示。
结构化面试由专家评估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和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现场进行加试,加试题由专家评估组提前准备。笔试及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束后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者进入下一环节,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结构化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期间,对考试(结构化面试或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由满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估组负责解释答复或重新对有异议的应聘人员成绩进行复核认定,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结构化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递补。
(五)资格复审
满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