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宿迁市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8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9.2023年12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2020年3月13日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施后,根据其规定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至2023年12月16日,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人员;
1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6日12: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8日12: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进行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公告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泗阳县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及信息修改。
(6)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5271823,逾期视为无异议。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报名结束后,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16:00。
(9)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网上报名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