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泰安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5月23日上午6:30前到泰安市财政局北楼309会议室集合(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二、体检范围及标准
根据简章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同时结合考生自愿放弃及岗位递补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除特殊原因经招聘单位同意的情况外,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已怀孕的考生可以申请暂时不进行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怀孕考生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并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
9.其他未尽事宜按现场宣读守则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6221505
0538-622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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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原标题: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j.taian.gov.cn/art/2023/5/19/art_48413_10297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