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白城市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15 18: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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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白城市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图1)

六、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于9月7日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市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2年大安市面向上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

九、全程淘汰

应征报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办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办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4年),持《2022年大安市面向上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到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大安市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过人社局、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6.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8.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大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电话:0436—5233903

2.大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44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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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2年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

原标题:2022年大安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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