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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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2人公告(图1)

四、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面谈,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通过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1)参加对象:不组织初试的岗位,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组织初试的岗位,为初试通过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莱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事宜,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717313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内拨打。

报名、招聘通知等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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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需求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3: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4: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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