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每年的公务员招聘会过程中,一般来说,招聘考试越来越倾向于应届毕业生的方向。与往届毕业生相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选择和机会明显更高。万考网小编重点为大家讲解“重庆石柱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11人公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通知的原文内容!

重庆石柱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11人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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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重庆石柱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11人公告已发布。石柱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详情信息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简章》的约定,以及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11名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5周年。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2015年我县招募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仍在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址: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联系电话:详见官网(李老师),详见官网(钟老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采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详见官网)同步公示。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岗位确定

具体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类别根据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等有关事宜,可登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将本人档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满5年后方可向县外流动,未达到年限的,则终止人事关系,并按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钟老师 详见官网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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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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