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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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5人公告(图1)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九)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2.考生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做出处理。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防疫工作。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2358185

监督电话:0351-2781959

(仅限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万柏林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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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原标题:太原市万柏林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2022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5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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