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考核招聘1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1 0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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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考核招聘114人公告(图1)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财政差额保障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博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400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2023671。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31-5103735。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委党校:2379880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8223376、7865054

市茶产业研究院:8088002

市农业科学院:6258361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固废管理中心:2328870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8247574

市中医药科学研究所:2323373

市中医医院:7865004

市第一人民医院:8225627

市第二人民医院:8255069

市中心血站:2163150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2353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8271209

市市级机关幼儿园:8231753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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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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