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20 09: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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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图1)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

报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在职证明、表彰奖励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

未就业的2020届和2021届择业期毕业生报考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镇海区新闻中心的文字编辑和融媒体记者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五)体检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按各单位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参照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录用办法

考察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拟录用对象放弃录用或被取消拟录用资格,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

(二)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需求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若今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是否符合参照管理资格条件、过渡或分流的要求与程序按所在单位批准参照及人员过渡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六、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所有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宁波市外来(返)甬考生,还应在抵甬前72小时内填报返甬码(返甬码见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并在抵甬当天第一时间做1次落地核酸检测。

考生首次进入考点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进入考点前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浙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具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或监测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考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1月4日17时前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3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7天内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或者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镇海做好准备。

(九)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本简章由镇海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

咨询电话:0574-89287143

监督电话:0574-8928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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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原标题:2022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2022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