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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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已发布,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天津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详情如下:
原标题: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城市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对象的巡查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置工作;承担众投诉的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问题的核实工作;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管理岗(党务)、专技岗(财务)、专技岗1、专技岗2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4月15日。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9年4月3日至4月1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网址:详见官网)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详见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15日8:00至2019年4月22日16:00
方式:网上审核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集中组织。笔试时间为:5月11日全天。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5月28日,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6日17:00。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招聘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根据招聘条件规定需由单位开具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
1.专业考试
时间:6月10日至6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内容:实务和上机操作。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实务题60分,上机操作40分。
2.结构化面谈
时间:6月22日至6月23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其中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位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告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如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如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官网
监督电话:详见官网
附件: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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