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乡市招聘人民陪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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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湘潭湘乡市招聘人民陪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9年1月5日;报名地点:湘乡市司法局一楼法律咨询室。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原标题:湘乡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在湘乡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确定全市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35名。我市现有人民陪审员79名,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对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资格审查,免去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对缺额部分依法增补。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推荐的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不超过增补人民陪审员总额的五分之一,其余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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