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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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图1)

阿坝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全州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我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认定时间:9月25日至12月1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31日(10月1-7日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于10月25日9:00—11月23日17:30到州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非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州教育局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4.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类别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各县(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上述时间安排,各县(市)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调整。

(二)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按照省厅规定,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须与申请认定上传照片一致);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参加教师资格国家考试人员应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其他有关事宜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及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对话框)窗口进入报名;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对话框)窗口进入报名。

二、各县(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汶川县教育局:0837-6222733

理县教育局:0837-6824151

茂县教育局:0837-7423121

松潘县教育局:0837-7233060

九寨沟县教育局:0837-7725912

金川县教育局:0837-2522070

小金县教育局:0837-2783451

黑水县教育局:0837-6721801

马尔康市教育局:0837-2827351

壤塘县教育局:0837-2379607

阿坝县教育局:0837-2481605

若尔盖县教育局:0837-2292153

红原县教育局:0837-2663552

申请人及时查看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局的公告,按公告要求的时间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体检。

认定体检表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