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年9月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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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消防工程管理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详见官网)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舟山户籍以2019年9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专业不限,具有消防文职人员协助执法资格证书,并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9年9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定海区环城东路92号A座4楼)。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消防文职人员协助执法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3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6-7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详见官网,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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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7日
原标题: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2019年9月)
文章来源: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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