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社会工作者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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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6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李丹等47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