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22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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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2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图1)

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区直考区(呼和浩特)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在区直考区(呼和浩特)参加上述两项考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 正常参加考试(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应试人员“青城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1.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试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应在6月16日下午14:00以后;

2.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应在6月16日上午9:00以后;

3.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的应试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应在6月17日上午9:00以后。

二、根据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62号、第64号)相关规定,下列情形涉及的应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2、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或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非必要不入呼。确需来(返)呼的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3、对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14日内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不带*号),抵呼后须先行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于第3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动。

4、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呼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

5、上述以外低风险地区,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呼人员(货车司乘人员除外)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查验“青城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在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先行居家自我健康监测。

6、所有外地来(返)呼人员须在抵呼前或抵呼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7、5月19日(含)以来有二连浩特旅居史的入(返)呼应试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时间以离开二连浩特市计算)+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上述人员距离解除隔离日期不足3天的,落实“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8、14天内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需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广大应试人员非必要不离呼,确需出行的,应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及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特别是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返回呼和浩特市后,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青城码”非绿码的;

3、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2022年6月4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6月11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应试人员,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应试人员;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试人员;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五、考前准备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6月4日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应试人员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所在盟市。

2、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七、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2年6月4日

原文地址:http://www.impta.com.cn/gonggao/202264172825.asp

标签: 人员  考试  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