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已官宣: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每年报名翻译资格考试的人逐渐增多,大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已官宣: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万考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上半年全国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4号),现将《上海市上半年全国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下半年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4月2日
上海市上半年全国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尚未在全部省市开考的个别语种除外)。
三、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一)口译考试
口译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上半年笔译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下半年笔译考试将采用机考方式,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根据***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口(笔)译1科”。截至底,全国现有的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一级翻译、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报考二级翻译2科、三级翻译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报考一级翻译、二级翻译1科的,完成网上报名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办理现场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具体事宜详见以下第(三)款。
(二)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8日14:00-4月15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首次注册的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同时务必牢记注册用户名及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语种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报考一级翻译、二级翻译1科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4月13日-4月15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号楼114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8686
咨询电话:021-35372991
2、上海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红瓦楼526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8282
咨询电话:021-65903769
现场审核时须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一级翻译人员须提供二级翻译资格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聘书,报考二级翻译免1科人员须提供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6月12日10:00-6月14日16:00通过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或考试院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收费标准:一级口译315元/科,二级口译150元/科,三级口译145元/科;一级笔译140元/科,二级笔译92元/科,三级笔译80元/科。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一)口译考生须知
1、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2、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3、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4、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同语种同级别《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
5、在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6、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二)笔译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2、考试各语种《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8月下旬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领证通知。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