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事考试网已官宣: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在考试报名前,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天津人事考试网已官宣: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这个问题,万考网翻译资格栏目小编为大家总结如下!
关于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天津考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上半年设英语、日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上半年设英语、日语、法语、阿语的一、二、三级。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上半年全部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专业类别。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一)口译考试
考试方式:机考方式
考试日期:6月15日(周六)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考试日期:6月16日(周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4月8日9:00开始至4月17日16:00结束。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三、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一级翻译
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2011〕51号)的相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2、二级、三级翻译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底,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参加三级翻译、二级翻译(笔译考两科)、二级翻译(口译考两科)的人员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进行网上报名后,于4月18日9:00至4月21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参加二级笔译考试(考一科)和二级口译考试(考一科)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审核流程为:请于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由天津市商务局负责,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4月18日9:00至4月21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参加一级翻译的报名审核及缴费
凡今年上半年在天津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在报名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商务局负责,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全部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请考生于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①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报名表》、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4月18日9:00至21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872号文件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各级别《笔译实务》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一级口译考试费:每人每科400元;
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费:每人每科200元;
三级口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9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考生可于6月12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4号),将于考试60日后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由于收到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水平)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二)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月22日以前注册的考生无须更换照片)。
(2)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3、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口译机考的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2、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3、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4、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5、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6、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7、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8、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58665961(天津市商务局)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