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官宣: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在考试报名前,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北京已官宣: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考务通知”这个问题,万考网翻译资格栏目小编为大家总结如下!

北京已官宣: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考务通知(图1)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度下半年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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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 全面实行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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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2.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以下简称 “MTI 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 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止 年底,全国 253 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2。

3.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设有英语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 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 个科目。

(二)具体考试时间及作答方式

1.口译考试

(1)下半年口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

(2)《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2.笔译考试

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考生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80 号)精神, 年起,北京市试点推行电子合格通知书。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rsj.beijing.gov.cn)“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由于北京地区场地和机位有限,本次考试采取限定名额的报名方式,报满为止。成功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人事考试网,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考试报名流程图》(见附件 3)。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四)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实。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已成功办理报名并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 年11 月12 日至11 月15 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下半年考试的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考前须知(见附件 4)。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 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172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 230 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 240 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 500 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 540 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 71 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 75 元。

(五)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等方面的相关事项可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 “人事考试频道”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3.考试报名流程图

4.考生考前须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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