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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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9月16日--10月18日工作时间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10月21日至10月22日工作时间到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二、认定范围: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者,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受理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地市教育局受理并认定。
三、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2.选择“认定机构”,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因此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所属地县级认定机构。
3.选择“确认点”,可参考以下第四部份。
4.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5.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网报现场确认:
10月21日至10月22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舟山市定海区新城翁山路555号民生事务C05、C06窗口)电话:2283300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可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申请人所在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其中定海区现场确认在定海区办证中心综合窗口(定海环城南路126号)
普陀区:普陀区教育局人事科
岱山县:岱山县教育局人事科
嵊泗县:嵊泗县教育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学生证(要求注册信息完整)
(3)学历证书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清晰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电话,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将退回)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但需提供下列证明:
(1)毕业成绩单(2)教育教学实习表(3)师范生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不提供复印件,认定系统验证没有通过或无法验证的项目均需提供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交确认点,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
五、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自行体检,时间定于9月16日至10月14日,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幼儿园教师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市属、定海区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新桥路355号)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骨伤联合医院体检中心,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15到9:30,法定假日(国庆)休息,体检各项结果由医院注明,其它县(区)定点医院可咨询各县(区)教育局或关注受理申请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公告。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证件照(和网报一致的照片),不要留空格项,有医院出具的最终体检结论。体检结束请在体检表上另手写注明网报时选择的确认点、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类别(高中、初中、小学)以及电话号码上交体检中心并出本人身份证,个人一律不得带回。空表可以从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表单下载》处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78/Index.aspx下载。注意事项:体检前晚早睡,保证充分休息,晚餐少食油腻,勿饮酒,晚上10:00后禁食,体检当日,早上空腹,衣着宽松,勿穿有金属的衣裤,不穿连衣裙,早上不要激烈运动。
六、认定相关证书要求:
1、合格学历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需参加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不参加普通话测试。
也可参见舟山教育学院网站《在线办事—办事指南》(http://www.zsjyxy.cn/Category_202/Index.aspx中
八、其它:
1、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行政处罚。
5、认定机构在认定结束后会短信告知申请人领证(快递或自取),请保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