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通知发布:执业药师考试应试须知

发布时间:2023-02-11
宁波执业药师考试应试须知,万考网执业药师栏目为大家具体分析。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须知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3-14日举行,所有应试人员各科考试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均不一样,应试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相应科目的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科目准考证号是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编排的,不同的考试科目有不同的准考证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填写对应的准考证号,切勿填错!!!

现将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前的准备

1.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卷(削)笔刀。应试人员可自备普通计时手表,手机不得作为计时器。钢笔(或签字笔)用于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橡皮用于擦去修改的铅笔印迹。考试时手机、具有传输信号、存储甚至拍照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通讯工具、快译通、商务通等相关参考资料一律不准带至考位,需按要求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2.事先熟悉考点,以下为考点名称和地址:

3.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官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4.应试人员须妥善保存准考证,以便届时登录浙江人事万考网查询考试成绩及下一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离开考位。

2.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和答题卡,也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4.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卷卡合一”方式,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应试人员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相互交流,独立完成考试。应试人员如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6.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请应试人员掌握好到达考点时间,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考点学校不承担自驾车辆的停放和保管职责。

标签: 考试  人员  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