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更新: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必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2-11
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必知注意事项,万考网执业药师栏目为大家具体分析。

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必知注意事项

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入口已于今天(8月1日)开通,万考网小编特整理"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必知注意事项"供考生查看。

一、报考前须做哪些准备工作?

请广大考生报考前仔细阅读湖南人事万考网公布的“湖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严格按照考试通知上的要求进行报名审核准备。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湖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缴费时间

湖南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9:00—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事万考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省人事万考网或中国人事万考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执业药师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

万考网>>湖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区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三、湖南执业药师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万考网、市州人事万考网和中国人事万考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湖南执业药师资格审查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门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新报考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考试日10月14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规学历即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或能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或门的技工院校毕业学籍认证查询。

工作年限计算到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①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1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报考,工作年限为2012年—共6年。②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1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2年—2014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年限为2012年—共6年;乙2011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3年—2015年取得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年限为2012年1年、2016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出又难以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查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标签: 报名  报考  学历  人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