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2-11
河北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万考网执业药师栏目为大家具体分析。

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河北省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告知书。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属地市人事考试机构。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备注: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请提前自行打印,每场考试1份。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主动向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报告。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和入场照相。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场照相区域、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发烧、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考试。

(六)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结束

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和各考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及各考区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原文地址: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69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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