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教字〔2023〕3号)有关规定,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滨海区教师的2023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9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