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浙江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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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消防职业鉴定站一般在每次鉴定前1-2个月会在官网发布本批次的鉴定公告,鉴定公告中会明确全国统一理论考试的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逾期将不予在该批次受理。
报名地点: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可到鉴定站、鉴定点或者当地消防部门报名。申报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的考生统一到鉴定站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一)经消防职业培训合格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培训机构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确认信息后签字,纸质报名登记表需同电子版一致;
5.由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以及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由学校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7.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2张。
8.非浙江省户籍人员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本次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完整填写考生信息并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2mm×40mm,不大于200KB),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请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报名登记表以“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0001张三330602199101010001)统一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
(二)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由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以及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4.完整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确认信息后签字,纸质报名登记表需同电子版一致;
5.《关于明确申请免培鉴定有关材料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6.本次报名不接受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的委托报名。
7.小2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2张。
8.非浙江省户籍人员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本次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完整填写考生信息并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2mm×40mm,不大于200KB),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请考生于报名截止前将符合要求的电子报名登记表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张三330602199101010001)统一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
注意事项:
1.培训机构结业证书需由经相关部门审批,且具备相应工种、等级培训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出具,其余培训机构出具的结业证书鉴定站不予承认。
2.考生所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须为可在人社官网上验证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证明;在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时,不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作为消防相关岗位见习工作年限的依据,仅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都需审核原件。未提供原件的,鉴定站、鉴定点和报名点有权拒绝受理。
4.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次报名不接受免培鉴定(个人自主)人员的委托报名。经学校培训并委托学校报名的,被委托学校需对委托人的报名条件负责,若发现委托人身体条件、报名资质不符合申报条件和健康条件的要求,鉴定站(点)、报名点将取消被委托学校委托报名资格。
6.我站仅对省内的消防从业人员开展资格鉴定,有权拒绝非浙江省户籍且在我省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的报名申请。外省籍考生需凭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或浙江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考试。
7、由培训学校统一报名的,学校需提供有考生信息的花名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花名册》(附件4)并由培训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