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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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通知(图1)

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2020年12月9-11日组织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一)考试日期

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2月9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

下午14:30-17:3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

12月10日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2月1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

二、考试相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无纸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请考生提前察看考点,避免在考前走错考点,走错考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后果将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通讯工具及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二)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确有丢失,无法在考试前办结的,可使用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未携带两证中任意一种,将无法参加考试。并提前1.5小时以上时间到达考点,接受疫情防控检测、身份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检录等,凡在身份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即视为替考,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未接受疫情防控检测、身份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检录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区。

(三)考生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开考后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在进入考场前接受安全检查,考生须积极配合,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智能电子产品等入场,可放置于考点提供的指定存放处。如涉及身体健康因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支架、金属固定钉等),须开具三甲医院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按规定禁止入场,后果自负。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放置于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和书写,否则,视为无效。考试开考2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离场。

(四)进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土建、安装开卷)考试时,考生可携带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用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无存储和传输功能),如有未携带者不得借用;其他科目(闭卷)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或工具。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进入考点时需持健康码绿码进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者,应持考试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者,应持考试前7日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如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无相应检测结果者不能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应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监督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三)考生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相关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导致无法作答等情况,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存疑,可向监考人员报告;如遇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报告。为保留考场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并作为违纪违规处理的依据。

(五)考生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试卷提交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刑(九)》处理。

附件:1.考点信息表

2.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

考点信息表

附件2

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

一、请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提前1.5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扫码,健康码为绿码者,并经现场测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为黄码者,应持考试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者,应持考试前7日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如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无相应检测结果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已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笔试当天,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

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高中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专用考场继续考试,考生普通考场转移至专用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

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