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可推荐江苏消防技术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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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扩充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成为消防技术专家库推荐条件,具体事宜见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充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10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作为施工图审查专家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原消防机构从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满5年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均可,单位或专家个人填写《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及《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资料等证明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4月22日;报名地点:市住建局建设大厦1006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527-84387330。
3.市住建局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附件:1.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
2.宿迁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