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修订大纲出炉,或将对8个章节内容进行大调整
发布时间: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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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文件:《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文件发至各地建筑协会,以天津为例:
文件就“总则”、“工程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职业健康”、“法律责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八个章节内容征集修订意见。
拟增加:
全过程咨询的规定
建筑师负责制的规定
发包单位的禁止性规定
施工图文件审查要求
增加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方面的内容
建筑造价:
1)明确建设各方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职责,增加工程造价编制管理的条款。
2)强化建设单位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价依据。
3)增加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造价控制内容。
4)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5)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
增加保护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相关内容。
具体如下:
关于转发中建协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函(2020)17号《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对照《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总则”、“工程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职业健康”、“法律责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八个章节内容,结合建筑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30日前,将你单位提出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加盖企业公章,统一发送电子邮箱(272484026@qq.com),注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
联系电话:022-23528979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