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21 04:11:57
深圳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通知,万考网消防工程师栏目为大家解析。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深人考发〔2019〕17号

  各位考生: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加2019年下半年各项考试的深圳考生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深圳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通知(图1)

  深圳考区(点)各项考试报名时间和具体事宜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相应考试工作通知为准,亦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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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工程  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