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9年6月9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8

很多考生关注“内蒙古2019年6月9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领取通知”,接下来万考网消防设施操作员栏目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

内蒙古2019年6月9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领取通知(图1)

关于领取2019年6月9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区2019年6月、9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可以领取证书,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

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23(工作日内)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领取方式

取证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本人确有困难不能领取需由他人代领,须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取证者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扫描件、取证者本人签属的《委托书》(见附件1)领取。

3、领取地址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二、邮寄领取

1、邮寄时间

7月5日至7月23日,每周五统一邮寄。7月23日后每15天邮寄一次证书。

2、邮寄方式

顺丰到付。请填写邮寄地址统计表(附件2),并同时将取证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fhyjd119@163.com,顺丰快递无法送达的请在邮件中注明。

三、相关要求

1、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2、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到鉴定站领取;

3、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7月2日

原文地址: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