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费发票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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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驿考试报名费发票的通知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驿考试报名费发票已到,领取发票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examResult/testTypes.html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7年元月5日起至一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4:30-17:00)
单位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