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延续登记申请条件|材料|程序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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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延续登记申请条件|材料|程序(图1)

登记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于登记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申请延续登记。登记有效期届满后申请登记的,按照延续登记办理。

申请延续登记的条件

(一)申请人登记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二)在延续登记申请之日前3年内达到《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三)无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申请延续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第一种情况:申请延续登记且受聘机构不变的

(一)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申请表原件影印件;

(二)与受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模板)原件影印件;

(三)受聘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和备案证明原件影印件(模板)。

第二种情况:申请延续登记同时变更受聘机构的

(一)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申请表原件影印件;

(二)与原受聘机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影印件或原受聘机构依法终止相关证明原件影印件;

(三)与新受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模板)原件影印件;

(四)新受聘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和备案证明原件影印件(模板)。

注:原件影印件:本系统所说原件影印件均要求为彩色jpg文件,通过拍照或扫描方式取得

申请延续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点击“延续登记网上申请”,阅读延续登记办理流程和说明,点击本页底部的“延续登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

(二)登录后进入填表页面,在线填写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申请表,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表;

申请表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执业机构盖章。申请人应当对填写的登记申请信息及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扫描或拍照之后上传申请材料;

(四)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字样,该条申请信息在第二天24点之前可进行修改,超过时间不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