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事考试网202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审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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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审的紧急通知
一、审查对象
泰州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对象操作要求
三、审查时间、方式和状态
市级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31日,市级审查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如考生初审不通过,市级审查机构将电话联系考生,8月31日前未接到电话的考生,则市级初审通过。
省级终审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4日,省级审查机构(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进行资格终审。
审查方式:均为网上审查(审查对象无须到现场)。
审查状态:2021年9月17日前,所有考生均显示为“办理中”。考生无须电话询问是否审核通过。
9月18日,省终审结束后,省审查机构将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终审短信,审查对象应保持填报手机信号畅通并按照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四、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审查结果于2021年9月18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同上)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9月23日至10月9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五、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六、相关说明
(一)“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原因有:
1.2002年以前获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2.中专学历;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
5.党校学历;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
(二)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条件。
七、虚假承诺处理
审查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文地址:http://www.tzrsks.com/art/202108/12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