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收藏:河北唐山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1
2020年河北唐山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万考网二级建造师网为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关于转发《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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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已确定,现将相关通知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及考试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TSSRSKSZX)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2020年7月13日

唐人考字〔2020〕9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0〕1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3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

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全科: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免1科: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免2科: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三、相应专业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0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严肃考试纪律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考试报名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7月27日至8月9日17时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资格万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时,需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图片(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需上传项目经理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增项报考人员还需上传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图片),之后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数据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数据,才能进行资格预审,且确认后的报名数据,考生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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