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2018乌兰察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5日9:00—9月16日24:00;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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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10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8年11月11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2个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七、现场资格审查须知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名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
资格审核地址: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二楼服务大厅(集宁新区致远西街南侧)。
咨询电话:0474-8150963 0474—8159295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