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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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告(图1)

2015年度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万考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会计类证书查询—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红底照片一张(若没有留存电子版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获取)。

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7日(双休日休息)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永济市、河津市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市直地址:运城经济开发区禹都电视塔西世纪路2号

咨询电话:0359—25030630359—2222676

永济市地址:永济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舜都大道47号)

咨询电话:0359-8011601

河津市地址:河津市财政局106室(泰兴东路52号)

咨询电话:0359-5061120

附件:2015网上报名信息表.xls

运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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