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很多考生想知道“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接下来万考网中级会计师栏目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会〔2023〕225号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财会〔2023〕28号)的电子版请通过“天津财政政务网”或“天津会计网”下载。

附件:财会〔2023〕28号.zip

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会计  政府  准则  通知  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