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七章

发布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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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发布》得知,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经济法第七章内容如下: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六节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第八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一)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所的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合伙企业法中法人人伙投资的情况,国家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实行“先分后税”办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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