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考区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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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考区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告(图1)

关于福建省直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直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高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应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定于2018年9月9-1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榕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综合试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一)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应于2018年3月10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持有关报名资料到福州市华林路135号财政大厦一层进行现场审核和网络确认。

(三)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现场审核通过并已领取确认回执的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全天24小时)期间通过报名网络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中级资格收费标准为56元/门,高级资格收费标准为65元/门。

(四)报名费票据开票时间:需要考试报名费票据的考生,可凭网络缴费平台缴费时自动生成的22位财政票据识别码到福州市华林路135号财政大厦一层财政票据自助打票机上打印发票。开票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至9月9日(上午8:00-下午5:30)。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级资格

1.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3.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高级资格

1.加盖单位公盖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3.破格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教材及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应在3月20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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